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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发布人:河北商会    发布时间:2018-08-04 17:15

为积极履行工商联法律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切实做好商会(协会)调解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8月3日下午,济南市工商联邀请驻济异地商会会长、秘书长召开座谈会,动员、协商在各驻济异地商会成立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络站事宜。济南市河北商会
会长李文宗、秘书长任炜、办公室主任陈文静参加此次会议。


王道国指出,去年济南市工商联成立的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开展商会(协会)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是我省工商联系统首个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
切实取得工作实效,离不开各商会(协会)的大力支持。为促进和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各商会(协会)建立联络站,由会长和秘书长
担任调解员,对本商会会员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或交由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一步,济南总商会副会长单位——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将联合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会长、秘书长进行调解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商会(协会)秘书长担任本商会(协会)的联络员,负责就本商会(协会)的调解工作和与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沟通、联络;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推行。

王道国指出,去年济南市工商联成立的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开展商会(协会)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是我省工商联系统首个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
切实取得工作实效,离不开各商会(协会)的大力支持。为促进和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各商会(协会)建立联络站,由会长
和秘书长担任调解员,对本商会会员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或交由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一步,济南总商会副会长单位——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将联合市司法局等
相关部门,对会长、秘书长进行调解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商会(协会)秘书长担任本商会(协会)的联络员,负责就本商会(协会)的调解工作和与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进行沟通、联络;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推行。

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潘杰就成立调解委员会联络站的相关事项以及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作出说明。他强调,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
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随着济南市社
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劳动者、消费者等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涉及商会会员的生产经营、劳资管理、民间借贷、市场摊位租赁、合伙经营、外销货款等方面
的民商事纠纷也不断增多。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经营和创业环境,专业调解涉及商会会员的矛盾纠纷,积极构筑
和谐有序的商贸、合作和劳动关系。


会议中,济南市河北商会会长对总商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济南
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本商会建立联络站。


根据会议安排和部署,各与会的驻济异地商会近期将建立联络站并举行挂牌仪式。济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依托成立的各异地商会联络站,把深入推进商会
(协会)调解工作作为服务会员企业的有力抓手,努力夯实商会(协会)调解工作基础,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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